文|阙恩伶编辑|朴芳

《亲爱的客栈》已经于10月7日晚在湖南卫视迎来开播,在其首发概念片率先入网预热时有关该综艺的版权争议事件又一次甚嚣尘上。

据不完全统计,除《奔跑吧兄弟》(现更名为《奔跑吧》)《世界青年说》《蒙面歌王》《拜托了,冰箱》《我是歌手》(现更名为《歌手》)等向韩国电视台以明文实锤购入版权的综艺节目外,国内在播或待播的综艺中七成以上都或多或少有模仿韩综的痕迹。

搬运改造,中韩双方回应大相径庭

韩国JTBC综艺《孝利家民宿》温情记录着李孝利夫妇和民宿职员IU与入住房客的互动点滴与治愈故事,争议风口的另一方《亲爱的客栈》则是由刘涛和王柯、阚清子和纪凌尘两对明星couple共同经营一间民宿、互相观察对方生活的观察型真人秀综艺。除有艺人出演外,他们还将接待客人、制作家常料理。有网友认为,这与《孝利家民宿》的节目形式几乎如出一辙。

在上月JTBC方面的回应中,JTBC表示暂未对中国方面出售《孝利家民宿》的版权,表示如果确认抄袭属实将在公司层面应对此事。

再陷版权危机之下,国内制作方的回应却让观众大跌眼镜。之前,湖南卫视播出的《向往的生活》和《中餐厅》也被质疑与tvN的《三时三餐》和《尹食堂》相似度极高,总导演王恬回应称:“《尹食堂》也是借鉴日本的《海鸥食堂》,这种在国外开餐厅的创意其实大家都会有。”

然而手握版权的制作品却并不一定“争气”。同为“姐弟团”自助旅行类节目,《花儿与少年》播三季火三季已经牢牢占领先机,就远比中国版《花样姐姐》出名。

在内容同质化日趋严重的综艺市场,可以说谁抢到先机谁就是赢家。在“搬运”过程中,这种模仿又有所改动并加以本土化改造,因而似乎又不能等同于纯粹的模仿行为。

复制成风,综艺版权之“窃书算不算偷”?

从国外购入电视综艺节目模式成为近年来的一股热潮,由此也引发多起综艺版权之争。目前国内综艺山寨之名并非第一次被提及,也非初次被人起诉,但这种跨国的国际版权官司尚无先例可循。

据了解,所谓的“节目模式”属于著作权法中的“思想”。作为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思想不受保护”这一原则就直接否定了“思想”垄断的可能。因而,节目模式处在的是著作权保护红线以外的区域。

在大多数原创综艺中,节目模式的价值就在于其模式创意,而开发制作节目的“痛点”也在于此。节目模式一旦确定就有多种表达形式可供选择,他人剽窃创意的实质即为剽窃构思,对于表达形式,只要与模式创意的原始表达形式不同,就可以凭借“思想表达二分法”的原则绕开著作权法的红线。

综上所述,目前对于综艺节目版权既定的结论是:属于思想范畴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即尚未进行细化处理的单纯创意可以相互借鉴;而综艺中的节目剧本、文字脚本、舞美设计、音乐等构成作品的,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常见于媒体报道和商业合同中的综艺节目模式,其所指代的内容并不是著作权法上的“模式”,而实为综艺节目剧本,这便是产生误会和分歧的根本原因。这样一来,由于大众对于“模式”和“剧本”两者界限的模糊,便让借鉴与复制的辩护呼声再难分伯仲。

矛盾压力,原创环境为何难逃土壤塌陷?

那么,为什么常说国内的原创环境恶劣?因为摆在眼前的事实可以说是触目惊心。

原创综艺成本高、周期长、不确定性大,国内矛盾的原创环境加之以收视率和播放量为导向的恶性商业竞争,原创剧本往往早被扼杀在市场的摇篮里。而中韩两国相似的文化背景和国内受众哈韩倾向经久不息,相较而言,就近模仿韩综显然是一条要好走得多的捷径。

同时,许多综艺也是越骂越火。毕竟观战者众,追讨者寡,韩综之美誉和得利砸起水花在先,噱头和骂声无疑中也在助长着国内综艺热度的增长。

韩综制作模式野蛮转嫁到国内综艺市场,高度雷同的情节设置下连梗都能进口,尽管硬撑只是取经学习的言论让网友们从头尴尬到脚,但是只要有忍住骂声的“心胸”,一旦能够做出些名堂,这些拷贝老梗的“神作”早就被忘性很大的观众抛之千里。

在国内制作单位的疯狂哄抢之下,如今能引进的海外优秀综艺创意模式几乎所剩无几。再者,内有“限模令”,外有“禁抄令”,走向原创势在必行。

一方面,要做好综艺市场前期调研,深度挖掘节目主题。在中国原创综艺逼仄的大环境下,创作过程中更要注重提升选题立意、艺术呈现等多方面水平,要让屏幕呈现的内容更接地气,与社会“共命运、同呼吸”。

另一方面,则要减少成本过多耗费在艺人身上的制作负担,加大脚本设计、实际拍摄及后期投入。选秀节目要注重培养本土明星,真人秀节目则要努力挖掘素人优势、激发明星与素人之间真实的情感流露。

因此,引进不引进不重要,把握市场才最重要。本土化探索模式补齐国产综艺短板,在迎合国内观众的审美水准和心理需求的同时,只有激发原创实力,国内电视节目才能迎来真正的发展春天。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baixiniua.com/bxnzqzt/20834.html